第一章
总
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2010年天津市部分高职院校实行自主招生的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有关自主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开展自主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
已被我校自主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可参加2010年普通高考本科三批及以上阶段的录取,不再参加高职高专阶段录取,未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2010年普通高考录取。2010年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
学校名称: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二、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
办学层次:高职
四、
学校地址:天津经济开发区西区南大街175号
天津市河北区宙纬路15号(招生办公室)
学校基本概况: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具有生物技术及现代医药特色的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坐落在国家重点发展的天津滨海新区西区,与天津医药生物产业园区相邻,地理环境优越。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有教授、副教授以上职称61人,讲师37人,“双师”型教师46人。学院本着“突出专业特色、紧贴市场变化、满足社会需求、服务学生就业”的目标开设了生物制药技术、化学制药技术、中药制药技术、药物制剂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质量检测技术、中药、物流管理(医药方向)八个精品专业。拥有较高水平的办学条件,建有4300平方米的实训车间,校外有十五个实习实训基地和一个国家级研究院、二个市级研究所,作为实习实训基地,学院坚持“以服务社会为宗旨,以学生就业为导向”的办学理念。多年来,我院与天津市近百家医药生产企业、商业建有长期稳定的人才输送渠道;天津医药集团、金耀集团、天士力集团、华立达生物制药、力生制药、达仁堂药业、隆顺榕药业、敬一堂药业、新内田药业、乐仁堂药业、宏仁堂药业、津康药业、生化药业等许多大型国有、合资企业、民营、股份制企业都建有长期稳定的用人关系。做到了“教、学、做”相结合,为毕业生就业铺就了顺捷通畅的道路。(2010届1100多名毕业生已全部到岗参加定向就业实习)学生毕业后颁发双证:高等职业学院大专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设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自主招生工作,制定自主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设自主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自主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自主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综合能力考试由我校和其他院校联合组织实施,专业素质考试由我校自行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0年面向天津市考生的分专业自主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类别 |
学制 |
学费(元/年) |
生物制药技术 |
理工 |
3年 |
5000 |
中药 |
理工 |
3年 |
5000 |
以上自主招生专业在2010年秋季高考中不再招收本市考生。
第四章
报考条件及要求
第八条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已经履行2010年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届或往届高中毕业生(往届高中毕业生只限2009年以应届高中毕业生身份参加普通高考者)。
(2)
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全部在C或C以上且至少有一门课程等级为B。
(3)
澳抗阳性的考生慎报。
第五章
报名及志愿填报
第九条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3月6日-3月8日持2010年高考考生号、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张到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区县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同时填报志愿。考生只可填报1个院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调剂志愿。
第六章
报名确认及考试安排
第十条
考生须按规定参加所填报院校组织的综合能力考试和专业素质考试。考生须持2010年高考考生号、本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书及复印件、符合我校照顾政策加分证书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两张一寸同版免冠照片到我院履行确认手续,并领取准考证和条形码。考生需交纳考试费60元(每科考试费30元,两科计60元)。
第十一条
办理确认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安排:
3月18日-21日早上9:00-下午16:00来我校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领取准考证手续。
地点:河北区宙纬路15号
联系电话:26652463 26688925
第十二条
考试分为综合能力考试和专业素质考试两部分,共计300分。
综合能力考试:由十二所自主招生学校联合组织实施,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成绩总分150分,考试形式为笔试。测试内容见综合能力福建招生考试网纲。
专业素质考试:由学校组织实施,采取微机答题的考试方法。专业素质考试总成绩为150分。(考纲见附件)
第十三条
考试时间
3月28日上午:10:30—12:00综合能力考试
下午:1:30—3:00专业素质考试。
考试地址:河北区宙纬路15号
联系电话:26652463 26688925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专业素质考试成绩、照顾政策加分之和总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在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由我院自主招生办公室负责录取。
第十六条
录取分数线划定:按照招生计划、考生联考成绩、专业考试成绩、照顾政策分数之和与择优录取的原则按专业划定录取分数线。
第十七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尚有余缺计划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缺额部分顺延按照总成绩高低递补。
第十八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九条
其他照顾政策
(1)
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等级有A等的考生,总分加10分。
(2)
以上政策加分累加不超过30分。
第二十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一般专业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二条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通知书。
第八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三条
新生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按时到校报到,如不能按时报到且有正当理由请与我校招办联系并发传真确认。超过规定报到日期未来校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2010年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四条
新生注册入学后,学校根据《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五条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学金,覆盖面达30%的;设有国家助学贷款;专为贫困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六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生标准,即可获得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0年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自主招生工作。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
www.tjbio.cn E-mail: zsbyk@126.com
咨询电话:022-26652463
26688925
咨询地点:天津市河北区宙纬路15号(学院招生办公室)
附件: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专业介绍
1、生物制药技术:
培养方向:培养具有生物制药必备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生物制药专业知识、重点掌握从事生物制药的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技术和操作规程:能在生物药品生产、经营、质量检验、产品开发、管理等一线岗位工作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高等数学、药用基础化学、医药基础、药学信息检索技术、药事管理与法规、生物化学、药用植物学、微生物与免疫、生物制药设备、生物制药技术、分子生物学、生物工程、发酵制药技术、生物制药工艺、生物药物制剂技术、药物生物鉴定技术、药物分析等课程。
2、中
药:
培养方向:培养能胜任现代中药生产企业、商业工作的中药调剂员、中药购销员、医药商品购销员等岗位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医药基础 、 中医基础、 药用基础化学
、有机化学、中药化学中药商品综合知识、方剂与中成药、中药炮制技术、中药制剂技术、药材商品鉴定技术、中药调剂技术、医药商品、药品市场营销技术
2010年自主招生专业素质考试
《基础化学》福建招生考试网纲
由学校组织实施,专业素质考试总成绩为150分。
1、考试科目:基础化学
2、考试范围:
(一)理论考核(100分)
1.掌握原子的组成及相对分子质量的计算。
2.熟悉原子结构及同位素的概念。
3.会根据化学方程式进行计算。
4.了解电解质的概念,掌握简单的酸碱盐及其之间的反应规律。
5.熟练掌握物质的量的概念,熟练计算常用溶液的浓度。
6.掌握核外电子排布规律。
7.会确定元素的氧化数,掌握氧化还原方程式的配平。
8.了解分子结构。
9.
掌握离子方程式的书写规律。
10.
熟练计算各个物质的氧化数,掌握氧化还原反应规律。
11.
初步了解化学平衡、弱电解质的电离平衡、难溶电解质的沉淀溶解平衡。
12.
熟练掌握各类常见有机化合物的命名、结构和基本性质;掌握常见有机化合物的鉴别方法。
(二)实验考核(50分)
1.
烧杯、量筒、试管、台秤、酒精灯等仪器能熟练使用。
2.滴定管、移液管等定量仪器的正确使用。
3.正确配制溶液及酸碱滴定。
4.常见气体的制备与鉴别。
5.熟悉制备、分离、鉴别等工作的正常实验程序。